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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海关护航外贸平稳运行

发布时间:2022-08-12 08:52 点击次数: 来源:海关总署

“我们有12票出口货物已经检验合格,就等咱们海关出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不然无法装船出口。现在疫情期间,能给我们正常办理吗?”近日,东岳化工公司外贸工作人员韩洁向济南海关所属淄博海关打来咨询电话。

“疫情期间,你们不需到海关领取纸质单证。对检验合格的货物,我们会正常出具证书,同时通过口岸海关协调船公司,船公司将接受企业提交的电子证单并核销使用。”该关查检一科副科长姜宪娟回答说。

自淄博当地采取防疫管控措施以来,淄博海关第一时间制定保障进出口业务正常运转的具体举措,以区县为单元组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群,迅速摸清全市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内企业进出口需求,发布《防控疫情期间申请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须知》,提醒企业无纸化申报、远程办理业务,并主动协调口岸相关部门和船公司认可电子单证,确保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

为保障企业正常通关并减少接触,淄博海关查检人员采取“文件审核”“远程视频验核”等多种查验方式为出口低风险产品办理检验通关手续,满足疫情期间多家企业进出口设备、原材料急需检验投产诉求,保障进出口货物快速通关。

面对突发疫情,淄博海关不断创新后续监管手段,推广“互联网+核查”模式,采用电子资料审核、远程视频连线等手段,实施非接触式核查作业;实施联动式服务,举办关企互动线上政策宣贯会,宣贯“互联网+核查”作业模式等政策,减少面对面提交资料和现场检查,做到疫情期间关企在空间上“零接触”;加强与地方部门的非接触式协调沟通,实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共同做好应急处置。

在因疫情封控的11天内,淄博海关检验放行进出口商品180批、1.71万吨、货值1.95亿元,出具各类单证74份,保障了特殊时期外贸进出口的平稳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进出境货物的快速验放,减少人员聚集,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淄博海关副关长王学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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