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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办理首笔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业务(图)

发布时间:2020-04-26 09:16 点击次数: 来源:海关总署

图为:威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跨境电商退货商品 丛大力/摄

4月21日,威海综合保税区内威海威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退运货物贸易方式申报进区一批空气净化器、吸尘器等共计10件商品,威海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为该公司办理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业务。

这是《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后,青岛海关办理的首笔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

“该批商品将在威海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仓储、分拣打包、加贴运单等处置后,根据境外订单情况再次复运出境。”威海海关驻文登办事处关员丛大力介绍。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使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健康快速发展,3月底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增加了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清单》等单证内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一方面更加符合退货业务实际,另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在一次购买多件商品时对部分商品退货的需求,使消费者退货更加便利。同时,公告指出,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且退货商品可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进境,进一步满足了企业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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